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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清苑中学招聘教师28人 7月10日起报名

2013-08-06 08:08:14 字号: | | 【 打印 】

  清苑中学招聘教师启事


  清苑中学建于1953年8月,2002年成为河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是一所全日制寄宿制学校。


  学校位于保定市清苑县县城中心,距保定市区10公里,交通便利,环境优雅。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290亩。现有职工446人,专职教师340人,其中全国优秀教师4人,河北省优秀教师5人,河北省劳动模范2人,河北省特级教师3人,国家级骨干教师2人,省级骨干教师12人,中学高级教师102人。在校生7000余人。


  高考本二以上上线人数连续十一年居保定市34所重点中学前两名,近几年来,共有16位同学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录取。学校先后被评为“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单位”、“保定市文明学校”、“保定市高考立功单位”、保定市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优胜单位”。


  为学校可持续发展,保持教师队伍合理的年龄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省招聘教师。


  一、招聘名额


  共招聘28人: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3人、物理3人、化学2人、生物5人、政治3人、历史2人、地理3人、教育心理学1人。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三)全日制师范类大学本科(原始学历)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非师范类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


  (四)应届毕业生不超过25岁(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不超过28岁(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六)往届毕业生多年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优先。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受到党政纪处分没有解除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中小学教师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过程及办法


  (一)招聘分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内容为中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心理学、教法、和现行高中相关学科教材等相关内容。


  面试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相关专业技能、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二)体检。体检由学校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三)考察考核。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社会调查等方式,对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


  (四)公示。在学校公布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招聘办核发聘用通知,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四、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抵顶见习期。被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后,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享受在编教师各项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待遇,并逐步解决正式编制问题。


  五、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从即日开始报名,8月5日截止。


  报名地点:清苑中学办公室。


  报名者须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需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六张。考务费 100元。


  咨询电话:0312-8012573


  清苑中学


  201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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