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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作家协会招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 4月13日报名

2013-09-19 02:57:39 字号: | | 【 打印 】

  河北省作家协会


  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委组织部批准,省作家协会事业单位201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创作联络部,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外联络工作,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和理论研究工作;负责会员的审核和会籍管理;联系全省基层文学组织;组织文学评奖活动。


  2、长城杂志社,主要职责是:编辑组织稿件,出版、发行《长城》、《诗选刊》杂志。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2年省作家协会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e.ls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pta.com.cn/)《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2年统一招聘岗位条件表》。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2年4月1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方法,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pta.com.cn/)。报名时间:4月13日8:30至4月19日17:00。报名程序和相关要求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在河北作家网(http://www.hbzuojia.com/)发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省作协人事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名额,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取高分者确定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笔试中职业能力测试的成绩取高分者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省作协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省作协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取高分者确定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笔试中职业能力测试的成绩取高分者确定人选)。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e.lss.gov.cn/)、河北作家网(http://www.hbzuojia.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取高分者确定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笔试中职业能力测试的成绩取高分者确定人选);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六个月,从学校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e.lss.gov.cn/)、河北作家网(http://www.hbzuojia.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311-85802687


  监督举报电话: 0311-87907002


                                                                                                                 河北省作家协会


                                                                                                                   201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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