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省选调生招考资格复审5月7日至9日进行
据河北省委组织部发布消息,2013年河北省选调生选拔资格复审将于5月7日至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进行,资格复审地点在石家庄市裕华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具体位置在红旗大街北头、裕华西路与红旗大街交汇处西北角。乘车路线:10路、19路、29路、59路、317路公交车到“西清公园”站下车。详见《2013年河北省选调生选拔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2013年河北省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从笔试总成绩排序和各设区市选调计划,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和证件:(1)经学校或服务地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的《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分“应届大学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两种,纸质原件,一式三份,样式附后)。(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现场审核原件)。(3)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原件一份,样式附后)。(4)学校或院系开具的学生干部证明(“应届大学毕业生”需要提供,原件一份,样式附后)。(5)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原件一份,样式附后)。其中,河北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填写《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还需要注意:(1)大学生村官:“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县委组织部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市委组织部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省委组织部基层组织处填写盖章。(2)“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填写盖章。(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共青团县委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共青团市委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共青团河北省委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填写盖章。(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县教育局填写盖章;“市级主管部门意见”由服务地市教育局填写盖章;“省级主管部门意见”由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填写盖章。
面试资格复审时,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以委托亲友代交有关审核材料,但代交材料必须齐全、符合有关要求(受托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现场审核原件)。
河北公务员考试网(www.hbgkw.org/)特别提示:由于公布进入面试人选名单与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间隔时间较短,请考生务必提前按照要求准备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需要的各种材料和证件等,以免贻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