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高新区招26人 6月13日报名
沧州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沧州市西部新区,规划面积48.48平方公里,是沧州新城区发展的核心板块之一,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平台,是引领和促进全市调结构、转方式的新型工业示范区,是中心城区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壮大市域经济的重要增长极。沧州高新区产业定位于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四大主导产业,同时积极鼓励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全力打造宜业宜居的现代科技生态园区。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践行人才强区战略,聚集高端人才,以人才引领科技创新,促进高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经区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人数、报名条件及相关待遇
拟招聘工作人员共26名。其中招商局局长、副局长各1名;英语、日语、韩语翻译各1名;讲解员2名;办公室文秘2名;建投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融资)各1名;公安辅警10名;城市管理协管员5名(招聘岗位、人数、报名条件及相关待遇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思想要求进步,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未参与“法轮功”邪教活动和其他非法活动组织。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有违法不良记录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近两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5、有其他影响选拔使用问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2013年6月13日--2013年6月14日,上午8:30—下午16:30。
(2)报名地点
地点:沧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沧州市永济西路与吉林大道交汇处北行500米)
联系人:于中桥 张文昭
联系电话:0317-8697610 8697631
邮编:061001
2、报名要求
在报名期限内,考生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经初审合格者,进行职位选择。逾期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1)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证书、资格证,发表或起草过的文章、文件及工作业绩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张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
(2)报名相关表格需从沧州高新区官方网站下载并按制式填写、打印一份,报名费100元。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1:3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未达到1:3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退还报名费。
3、准考证发放
持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6月17日--2013年6月18日到沧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弃考。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体能测试、笔试、面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总分100分(笔试占40%,面试占60%),其中的公安辅警、城市管理协管员笔试前参加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笔试。
1、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试凡有一项不合格者,体能测试为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
2、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采用闭卷集中考试的形式,不指定考试教材。
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沧州高新区官方网站(http://www.czgxq.gov.cn/)进行公示。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与招聘岗位3:1的比例进入面试,入围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纳入面试范围。
3、面试
面试由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测试应试者运用所掌握的专业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和举止仪表等。
(2)面试形式:自我展示5分钟,互动交流5分钟。
(三)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进行公示
1、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2、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在沧州高新区官方网站(http://www.czgxq.gov.cn/)进行公示。
3、根据报考职位,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入围人选,末位考试成绩并列并超计划时,依次按面试成绩高低、全日制学历高低以及基层工作时间长短顺序确定。
(四)资格复审、考核、体检
高新区招聘领导小组对入围人选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行考核体检。考核和体检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接受体检人员自付。
(五)聘用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报领导小组批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新区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批,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内反映问题属实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人员管理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决定聘任的人选,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同职待遇执行,暂不办理社会保险手续。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五、本公告由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1、沧州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人数、条件及待遇
2、沧州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以上附件点击下载)
二〇一三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