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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市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公告

2013-07-16 08:13:49 字号: | | 【 打印 】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
二、招聘计划
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20人。其中:
(1)从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人员中招聘10名;
(2)从退役士兵中招聘10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劣迹,无前科;
2、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身高165cm以上,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1983年5月14日—1995年5月14日出生);
4、男性;
5、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不限学历)。
四、招聘程序
(一)初审及报名
1、时间、地点:2013年5月25日-2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在骅西小学现场报名。
2、报名前先进行身体状况初审,合格者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逾期提供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毕业院校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后取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黄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到黄骅人事人才网下载后打印)一份;
(5)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吋、即贴式照片5张;
(6)报名考务费100元。
4、报考同一职位要形成竞争,各职位报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时,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减少(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可调剂到其他职位。招聘计划做出调整的,在考试前向社会公布。
5、领取准考证:持本人身份证于6月13日上午到黄骅电大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弃考。
(二)考试
采取笔试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和与招聘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及地点:6月15日上午在黄骅中学进行笔试。
(三)确定拟聘人选、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职位、计划,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末位考试总成绩并列并超计划时,依次按现有学历从高到低、年龄从低到高顺序依次确定。按以上规则仍无法确定具体人选时,一并列为拟聘人选。
由招聘办对退役士兵入闱人选报考条件、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
(四)体检、考核
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负担。同时对拟聘人选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五)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黄骅在线、黄骅人事人才网予以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人员待遇及聘用管理
1、城管协管员为临时聘用人员,其管理按照《黄骅市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聘用人员享受享受定额工资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
2、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从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初次签定合同期限为三年)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享受定额工资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
六、纪律监督
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聘用资格的人员,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317-5320583(市纪委执法纠风室)、0317-5335311(市人社局招聘办)。
七、其它
1、本《公告》在黄骅在线(http://www.huanghua.cn)、黄骅人事人才网(http://www.hhrcsc.com)同时发布。有关招聘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则、信息、通知等资料将随时在黄骅人事人才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2、未尽事宜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335311。

201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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