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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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201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2年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22、23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请各市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2012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 6月8日至29日,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是:www.hebpta.com.cn。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最晚于6月29日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书或硕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市国土资源局测绘管理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书、2005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及复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各市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于7月6日前汇总上报部分科目免试表1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复印件,7月20日前反馈审查结果。考试结束后,合格人员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各1份报我中心职称考试处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由省级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处理。
各市于7月19日前完成如下网站后台管理工作:1、修改报考人员的错误信息;2、对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费的报考人员进行收费状态确认。
三、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4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各地考试机构应与当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在组织报名过程中严格审查报考条件。
四、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设测绘综合能力(客观题)、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客观题)、测绘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
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主观题,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考生: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二)必须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六、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七、根据发改价格[2010]1660号和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测绘综合能力》和《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每人每科78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8元),《测绘案例分析》每人85元的标准收取(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25元)。
八、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九、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事宜,请与国家测绘局执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10-88518386,68335459
附件:
1、201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 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附件1
时 间
工 作 安 排
2012年6月8日29日
网上采集报考信息
7月6日前
上报部分科目免试表1份(附相关免试材料复印件)进行报名资格复审
7月20日前
反馈复审结果
7月29日前
完成网站后台管理工作
考试
时间
9月22日
下午 2:00-4:30 测绘综合能力
9月23日
上午 8:30-11:00 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
下午 2:00-5:00 测绘案例分析
11月23日前
公布考试成绩
201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附件2
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照
片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学历
所学专业
专业技
术职务
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间
参加工
作时间
工作单位
主管部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单位
人事
部门
意见
市国土资源局测绘管理办公室意见
审查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市人事考试中心意见
审查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省测绘局意见
审查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报名序号:
注:凡符合报名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和《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