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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新华区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开招聘考生体检通知

2013-07-08 00:24:24 字号: | | 【 打印 】
(一)体检对象为进入体检程序的所有考生。
(二)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
(三)考生于6月18日上午7:00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二院东院区(原铁路医院)综合楼大厅集合,具体体检医院将在现场通知,迟到超过集合时间15分钟者作弃权处理。
(四)考生家长及亲属不得尾随至体检医院,否则作违纪处理。
(五)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六)考生实行“体检编号”体检,不得将本人姓名等任何个人信息告知体检医生,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七)考生在体检现场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八)建议考生体检前一天不要饮酒,尽量素食。
(九)自备体检费用299元/人。
(十)体检结果于2013年6月21日下午16时在新华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附件下载:
新华区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开招聘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体检名单.xls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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