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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互联网信息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013-08-12 08:05:34 字号: | | 【 打印 】
石家庄市互联网信息研究中心是中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市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文秘岗位、管理岗位共6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要达到1:10以上比例,达不到比例,按比例减少此次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并通知报考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党的宣传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勉敬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中共党员。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有2年以上从事文字工作及相关经历。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或文字工作业绩突出的报考人员(文字工作业绩突出是指近年来在市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报刊,或省级以上内部刊物,署名发表过字数不少于1500字的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在国家、省级重点新闻网站等媒体刊登播发过2篇以上,字数不少于1000字的署名稿件),可不限工作年限,年龄可放宽至32岁(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哲学类、政治类、法律类、社会学类、语言文学类、新闻学类、历史类、公共管理类等相关专业。文字功底扎实,能够独立撰写领导讲话、调研报告等综合性公文材料。对宣传文化工作有较深的认识,具有较强政治敏锐性和较高新闻敏感度,有较强的分析研判能力,能够熟练应用计算机,能够独立完成网络栏目的采、写、编等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独立策划网络宣传活动。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2、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与市委宣传部机关工作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回避关系是指《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关于“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规定;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1月20日(星期二)至11月26日(星期一),由报考人本人到石家庄市桥东区四中路10号银河宾馆(平安大街与四中路交叉口东行300米)523房间现场报名。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考务费每人100元。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考者本人如实填写《石家庄市互联网信息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表样可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要求用A4纸张打印,用蓝黑、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一式三份,不得涂改。
  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用于报名登记表),并提供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高宽比例4:3,大小不超过10k)。工作人员查验原件后,复印件留存,退还原件。
  2、笔试
  笔试考卷聘请有关专家命题、阅卷,登统成绩。聘请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全程监督。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11月30日(星期五)至12月1日(星期六),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拟定于12月2日(星期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请以《笔试准考证》标注为准。
  ①内容:按照岗位及基本条件相关要求命题,考察报考人员公共基础知识、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和综合文字工作能力。
  ②要求: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生根据命题要求答题,可使用钢笔、签字笔,使用铅笔的视为无效试卷。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提前10分钟入考场,迟到30分钟不准进入考场。参考人员要遵守考场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开考60分钟后方可交卷。
  ③面试人员确定:石家庄市互联网信息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的考生由高分至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若出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达不到拟招聘人数1:3比例的情况,按比例减少此次招聘人数。12月7日(星期五)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可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3、面试
  聘请有关专家命题,组成7人面试评委会,进行结构化面试,按有关规定进行打分。面试题本内容与招聘岗位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满分为100分,考察报考人分析解决问题、沟通协调、组织策划、语言表达、为人处事等方面的能力和仪表举止,时间为10分钟。聘请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全程监督。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12月7日(星期五)至12月8日(星期六)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有关面试信息,并保证手机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的后果自负。
  4、考察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总成绩相同时,报考人员排名按笔试成绩确定。如果笔试成绩还相同,按学历排序予以确定。排序依次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985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普通院校本科毕业生。如果学历再次相同,组织专家重新命题进行面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按照考察工作有关规定,调取拟招聘人员档案,到拟招聘人员工作单位、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公安机关等单位部门,复审报考资格和报送的业绩材料,考察德、能、勤、绩、廉以及家庭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了解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有无历史和现实问题等情况。如有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5、社会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名单并公示7天。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
  6、试用期限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资料全程进行严格审查,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2、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为方便查询,设立公开咨询电话,号码为86686373和86688424。
  4、本招聘简章由中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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