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河北 > 行测辅导 > 其他 > 正文

2013年河北省政法干警:逻辑判断中的三段论

2013-07-05 08:57:39 字号: | | 【 打印 】

  三段论最早是由亚里士多德发现的,在近代来说三段论的基本理论及证明近乎完善。在公务员以及相关涉及行测判断的考试中对三段论均有涉及,因此说,三段论在行测考试中十分重要。因此,在这里将三段论进行一个比较细致的介绍和分析。

  三段论是一种具有固定格式的推理形式,即:由两个直言命题做前提,推出一个直言命题做结论的推理。

  在三段论的结构中:

  结构的主项叫小项,用S表示

  结构的谓项叫大项,用P表示

  在结构中不出现而在前提中出现两次的词项叫中项,用M表示

  需要注意的是:中项+大项为大前提;中项+小项为小前提

  用公式表示为:所有的M都是P。

  所有的S都是M。

  推出: 所有的S都是P。

  例如:前提1:所有的公务员都有逻辑能力

  前提2:刑警是公务员

  前提3:刑警有逻辑能力

  在这道题目中,公务员便是中项,刑警是主项,公务员则是谓项。根据公式可以直观的显示三段论是正确的。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三段论都是正确的。

  例如:所有的企业都纳税

  作家纳税

  所以:作家是企业

  在这个三段论中,虽然形式上符合三段论的公式,但是我们会发现,作家和企业是并不相容的两个独立的概念。因此,这个三段论推理是不正确的。被称为:“推理形式无效”。因此,在进行三段论推理时应注意并非符合形式就是正确的,更应当符合三段论的三个规则。

  规则一:中项的两次出现至少有一次是周延的

  规则二:在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不得周延

  规则三:前提与结论中否命题的个数相等

  这便是简单的三段论的介绍,河北硕文(http://he.chinagwyw.org/)提醒各位考生:在行测考试中,掌握好三段论很重要。

  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 河北人事考试网 河北公务员招考信息汇总 辅导课程 公务员考试网


关键词: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