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河县2012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新河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公 告
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暂行)》(邢办字[201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65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拟招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65名。招聘人员为已经取得教师资格证且未就业的应往届全日制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截止2012年11月30日前,具有新河籍户口,或父母、配偶具有新河籍户口。招聘中学教师30名,本科以上学历;小学教师35名,大专以上学历。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0日9时—2012年12月14日17时;
报名地点:新河县新兴街农业银行楼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填写《新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等。
五、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六、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当场公布成绩,并在当天张榜公布。
七、总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八、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九、聘用
按程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组织机构
招聘工作由县招录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坚持公开透明,积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招聘工作热线电话:4752735 4752466
新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