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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黑龙江垦区政法干警招考体能测试和体检通知

2014-12-31 14:37:32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2014年垦区政法干警招考体能测试和体检的通知
  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考体能测试和体检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4年垦区政法干警体能测试和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试
  (一)人员范围。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二)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公务员)体能测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三)时间和地点。在2015年1月5日(星期一)早8点前,考生到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3号)育才楼门前集合。
  (四)有关要求
  1、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无故逾期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补测。
  2、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和碳素笔1支。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领取《体能测试表》,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3、考生须自带运动装和运动鞋。
  4、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无身份证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试;考生的亲友不得随同前往测试地点。
  二、体检工作
  (一)人员范围。报考垦区政法干警职位,已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能测试不合格的除外),并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
  (二)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三)时间和地点。在2015年1月6日(星期二)早7点前,考生到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175号)门前集合,统一乘车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四)有关要求
  1、参加体检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和碳素笔1支。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领取《公务员体检表》,按要求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无身份证者,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医疗机构按照标准向考生直接收取体检费,费用为男生 440元。
  3、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考生亲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
  4、为准确反映考生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公务员体检表》第1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得遗漏。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果。
  5、咨询电话:0451—55198353、55397020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
  附件:
  垦区2014年政法干警招考体能测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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