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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佳木斯市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

2015-05-15 13:56:56 字号: | | 【 打印 】
  2015年黑龙江佳木斯市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4名。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了解到,其中:富锦市1名、桦南县3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至5月27日,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不指定用书,可结合最新版2015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笔试时间为6月27日,详见下文。
  佳木斯市2015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
  为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经研究决定,2015年从各县(市)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招录一批乡镇机关公务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数额
  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科员4名。其中:富锦市1名、桦南县3名。
  二、招考对象
  招考职位所在县(市)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三、报考条件
  在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报考人员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连续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满6年以上(党组织书记任职时间包含任村委会主任时间,任职计算截止时间2015年5月21日);
  2、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21日以后出生),获地(市)以上个人、集体荣誉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9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德行品质;
  5、所在村党组织在分类定级中被评定为B类及以上档次;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连续两年不发展党员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4、本人受处分不宜报考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四、报名方法
  报名范围:以县(市)为单位,在所在县(市)报名,不得跨县(市)报名。报名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由各县(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各乡镇党委经过资格初审后,统一将报考人员推荐名单上报县(市)委组织部,由县(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并征求县级纪检及公、检、法等有关部门意见,将结果汇总后上报佳木斯市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少于5名的职位,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
  报名时间:2015年5月21日至5月27日。
  报名地点:所在乡镇党委。
  报考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一寸近期免冠照片6张,身份证、个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以及乡镇党委推荐书。
  各县(市)委组织部设有联系电话。富锦市:2344204,桦南县:6266001。工作期间可进行咨询、联系。
  五、招考办法
  采取工作业绩量化考察、笔试、面试等方式,择优录用。
  1、量化考察(100分)
  由各县(市)委组织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量化考察工作方案,报佳木斯市委组织部审核。在充分结合近几年年度考察结果、参照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情况的基础上,从5月28日至6月10日,由各县(市)委组织部组织人员严格按照量化考察工作方案,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量化考察,并将考察原始资料及结果报佳木斯市委组织部备案。
  2、笔试(100分)
  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佳木斯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从适应乡镇机关工作需要出发,突出乡镇工作特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法规的理解、运用和分析解决基层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6月27日与全省公务员考录同步进行。
  笔试结束后,将量化考察成绩、笔试成绩按照4:3的比例计算出成绩,按照招考职位数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
  3、面试(100分)
  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命题,由佳木斯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试题结合村工作实际,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面试后,将量化考察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3:3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数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程序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业绩量化考察成绩、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
  4、体检
  体检由佳木斯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以能正常履职为原则,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规定时间内,经佳木斯市委组织部同意,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公示录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佳木斯市以及各县(市)电视台、报纸、组织部网站等新闻媒体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程序报省委组织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任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乡镇新录用公务员原则上继续兼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录、遴选、调动等方式离开考录的乡镇机关。
  为加强对招考工作的监督,在佳木斯市委组织部和各县(市)委组织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54-12380。
  中共佳木斯市委组织部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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