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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黑龙江大庆市公务员考录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现场资格确认通知

2016-06-06 11:05:03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大庆市2016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确认的通知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度大庆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6月8日上午9:00-11:30
  地点:大庆市人才服务局人才交流大厅(萨尔图区中宝路中科创业园A座西门一楼,市委党校西侧、时代广场南侧,乘坐27路、803路、809路公交车到上东九号站下车即是)
  二、资格确认人员范围
  报考大庆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
  三、需要携带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有学位要求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2016年应届统招毕业生报考证明”(证明格式见附件,应包括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学历、所学专业、是否统招等内容)。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若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需要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报考职位要求应届毕业生的,2014、2015年毕业的考生需提供:①毕业学校、地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保管档案和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②《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到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毕业生管理部门公章)。
  6.招考职位要求项目生或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需提供省相关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原件。
  7.招考职位要求具有执(职)业资格证的,需提供相应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8.招考职位要求户籍的,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9.招考职位要求户籍或生源地的,现户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现户籍不符合要求的需提供生源地证明(需同时由教育部门出具参加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证明、公安部门出具参加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时户籍所在地的证明)。
  10.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3月29日。
  11.报考职位要求党员的,需提供基层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12.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13.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四、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3.逾期不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0459-6363178(政府序列职位)
  0459-6366060(党群序列职位)
  0459-6829237(法院序列职位)
  0459-6181720(检察院序列职位)
  附件:2016年应届统招毕业生报考证明
  大庆市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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