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农垦建三江管理局第二高级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2017黑龙江农垦建三江管理局第二高级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管理局第二高级中学,2000年建校,2006年晋升为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示范高中,2012年被评为全国特色学校,学校坐落于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管理局幸福路北侧。学校校园占地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1416平方米,学校教学设施完备、教学手段先进、育人环境优美,建有多功能艺体馆、塑胶田径运动场。现有34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800余人,教职工182人。几年来,学校高考成绩连续在农垦总局同类学校名列前茅。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经管理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为严格招聘标准和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应聘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允许跨专业报考;
3、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级别证书(语文教师要求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证书);
4、应往届毕业生为师范类二表本科A以上;
5、身体健康。
三、招聘岗位、人数、所学专业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2017年12月17日。报考人员登陆学校官方网站http://jsjez.30edu.com.cn/,在新闻公告处查看招聘简章,报名人以实名方式加入建三江二中招聘QQ群:379339638。在群文件中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后,填完后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jsjezzp@163.com。报名时间结束后,学校将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确认。
报名联系人:毛晟宇,联系电话:0454-8908019(2017年12月4日—2017年12月17日报名期间工作时间咨询)。
2、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室。
审查材料: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30日内);
(2)二级乙等以上级别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语文科目要求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证书原件);
(3)提供高考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三联单复印件(盖有学校档案专用章);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原件,未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所在院系开具证明;
(5)身份证原件;
(6)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
(二)考试
业务考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第二高级中学,具体笔试、试讲时间以正式通知时间为准。
1、笔试:进行闭卷考试,主要考查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各科目试卷卷面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试讲。
2、试讲:试讲成绩满分100分。
原则上笔试合格者按所报岗位1:3比例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特殊情况经请示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后再予决定)。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试讲成绩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原则上个人弃权拟聘岗位的人员一年内不得参加建三江管理局教育系统内公开招聘考试。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考试时间以建三江信息港和学校网站正式发布的时间为准。
(三)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录用体检对象。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个人弃权的依次顺延。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和规程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入围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负责,考核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通过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后形成《考核报告》报管理局人社局备案。
(四)公示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拟录用人员名单等备案信息在建三江第二高中和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七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录取、调档审核,审档合格后办理录取通知书、就业介绍信,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期满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如有取消聘用资格人员,空缺岗位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并补充进行体检和考核程序,将补录情况公示五个工作日)。
五、有关待遇
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比照事业单位标准工资执行,学校负责缴纳五险两金(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对未成家的教师提供宿舍,食堂。根据建垦局文(2017)37号文件,硕博研究生享受相关待遇,未结婚的每月支付500元生活补助费,结婚的,一次性支付安家补助费,硕士研究生2万元,博士研究生3万元。在学校工作满五年安家补助费归个人,不足五年的按比例扣回。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报管理局人社局备案。
六、其他事项
1、招聘人员实行监督制度,监督举报电话:0454-5808108(建三江管理局人社局),0454-5790898(建三江管理局纪检委)。
2、报考人员的路费、食宿费用等由个人自理。
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三江管理局第二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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