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确认公告
2019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确认公告已公布,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度齐齐哈尔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资格确认公告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就报考2019年度齐齐哈尔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认时间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为:6月8日—6月9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 , 下午13:30—17:00,具体各职位时间安排详见附件3(依据部门代码和职位代码查询)。
齐齐哈尔市法院系统非捆绑类书记员职位的现场资格确认工作,由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另行组织,具体事宜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上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网址:http://qqherzy.hljcourt.gov.cn)。
二、确认地点
齐齐哈尔市第二十八中学校体育馆(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春江路10号)
三、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范围及要求
(一)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范围
报考2019年度齐齐哈尔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职位的考生,以及报考齐齐哈尔市法院系统和检察系统非捆绑类职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以及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的各类别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要求,按招考计划调整后各职位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报考农垦、森工等垂直管理系统职位的考生和报考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检察院职位的考生,不在本次资格确认范围内。
(二)考生需携带的材料
1.报考职位学历条件要求是大专、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在报名前已获得相应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打印并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考生本人人事档案保管证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士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材料等。
尚未发放毕业证书的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除需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外,还应提供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生成绩单、院校开具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并加盖院校有关部门公章。
2.报考职位学历条件要求是“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且考生本人以高中、中专或技校学历层次报名的,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毕业院校开具的学历证明、有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技校学历由人社部门开具学历证明)、学籍材料复印件、考生本人人事档案保管证明、笔试准考证等相关材料。
3.以成人学历报考的考生,需提供各学历层次的相关材料,其中包括高中(中专)学历层次的相关材料。
4.双学位人员使用第二学位专业报考的,需提供2019年3月18日(含当日)前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认证并打印出的第二学位认证报告。
5.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必须提供《兵役登记证》或县级及以上兵役机关开具的兵役登记证明(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为退役士兵的,可提供《退伍证》)。
6.考生如为社会在职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详见附件2)。职位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团员)的需由党(团)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提供党员(团员)证明。
7.职位招考条件中有户籍限定要求的,必须提供本人户籍原件。
8.报考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考生(包括按照政策规定以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先按照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的《关于2019年度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项目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行相应资格认定。资格认定之后,考生持认定证明手续及上述需携带的材料,按本公告附件3要求的对应职位确认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学籍材料只提供复印件即可)。原件在资格确认后返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考生提前自行装订,交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存。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3)毕业证书(不包括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学历证明及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生成绩单,教育局或人社局开具的学历证明(限高中、中专或技校学历层次考生);
(6)学籍材料(限高中、中专或技校学历层次考生);
(7)学士学位证书(限报考有学士学位要求职位的考生,以及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名并通过学位认证的考生);
(8)人事档案保管证明(不包括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9)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限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
(10)户籍(限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户主及考生本人信息所在页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11)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证明(限招考对象为项目生或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考生,以及按政策要求以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招考对象为“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
(12)党(团)员证明(限对政治面貌有要求的招考职位);
(13)兵役登记证或兵役登记证明(限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或《退伍证》(限退役士兵,且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
(14)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
(三)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按指定时间,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为考生本人自愿放弃进入面试资格。
(四)考生应诚信报考,提供真实有效材料、信息,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的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452-2791537、2795177(党政群机关)
0452-2576259(法院系统)
0452-2458967(检察系统)
0452-2486054(市公安局)
附 件: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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