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巴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选调公告
巴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需要选调工作人员,现将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人数、范围
选调单位: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选调人数:5名。
选调范围:从县内各乡(镇)、县直单位(不含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人员中选调。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具有干部身份,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文字功底扎实,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
4.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以上;
5.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填报《巴彦县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7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联系人:赵丽丽
联系电话:56058531
报名所需材料:
1.《巴彦县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及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3.编制证明、《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复印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4.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考察
考察主要对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素养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公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选人员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拟调入人员试用3个月,试用期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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