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大兴安岭公务员考试体能测评体检通知
2019年黑龙江大兴安岭公务员考试体能测评体检通知已公布,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度大兴安岭地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体检通知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将大兴安岭地区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报考大兴安岭地区2019年度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经公示无异议需进行体能测评的考生。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附表中所列8月17日体检的考生请于2019年8月15日上午8:30到指定地点进行体能测评、附表中所列8月18日体检的考生请于2019年8月16日上午8:30到指定地点进行体能测评。
地点:大兴安岭地区文体中心(甘河南岸地区文体中心篮球馆入口)。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的《2019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四)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面试或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无证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2、考生须自备运动装、运动鞋、饮用水。必须按时到达体能测评地点,逾期不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参加后续考试录用环节的资格。
3、在考生实际参加体能测评并取得相应成绩的情况下,不允许进行二次补测。体能测评过程中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进行递补。
4、考生在测评现场须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务工作秩序以及辱骂、威胁考务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5、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体能测评场地,如携带必须按要求关机。体能测评期间,禁止喧哗、打闹、吸烟,考生亲友禁止入场。
6、体能测评结束后,考生主动退场,不准在测评现场或附近逗留。
二、体检
(一)参加体检人员
报考大兴安岭地区2019年度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已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报考大兴安岭地区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需体能测评合格后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时间:2019年8月10日、11日、12日、13日、17日、18日(请考生在附件中查找自己的体检时间)。
集合地点:具体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四)有关要求
1、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或笔试准考证,无证不得参加体检。
2、请考生务必于体检当天早6:30之前到指定地点集合,切勿迟到,无故缺检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接受体检前空腹8—12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可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暂不进行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可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暂不进行X光检查。
4、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如发现以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5、考生按体检医院的体检收费标准缴纳体检费,体检费由医院直接收取,男生581元、女生596元、特警岗位680元,请考生自备零钱。
注:
1、参加体能测评及体检的考生在看到此公告后,务必于2019年8月6日15:00前主动打电话进行确认,联系电话:0457-2730428。
2、8月10日、11日体检的考生务于8月9日上午8:30;8月12日、13日体检的考生务于8月9日下午14:00携带面试或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二寸照片(照片背面需粘贴双面胶)1张和碳素笔1支到大兴安岭地区医院学术报告厅(地区医院院内小二楼)填写体检表。
8月17日、18日体检的考生(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务于8月14日上午8:30携带面试或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二寸照片(照片背面需粘贴双面胶)2张和碳素笔1支,到大兴安岭地区医院学术报告厅(地区医院院内小二楼)填写体能测评表。
3、2019年应届毕业生请在填写体检表当日同时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打印并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组织部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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