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黑龙江黑河市招考公务员体能测评、体检公告
黑河市2020年招考公务员体能测评、体检公告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现将黑河市2020年招考公务员体能测评、体检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安排
(一)对象:报考黑河市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科员)职位、法院司法警察职位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经公示无异议需进行体能测评的考生。
(二)时间和地点:2020年11月13日早8点30分到黑河市第一中学体育馆集合(魁星路一中西门)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示的相关标准执行。
(四)相关要求:
1、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考生亲友不得随同前往测评地点。
2、考生实际参加体能测评并取得相应成绩情况下,不允许进行二次补测。体能测评中成绩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该职位不进行递补。
3、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签字笔或钢笔、运动服装及跑鞋。
4、严禁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体能测评场地,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取消测评资格。
提醒考生注意: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编辑短信“序号+姓名+报考单位+同意参加”于11月8日前发送至15561650068进行确认,此信息代表也同意参加体检,无需再发送体检确认(序号为附件内序号列号码,此手机不接收电话及信息咨询)。咨询电话:0456—8221020
二、体检安排
(一)对象:报考黑河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除外),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
(二)时间:2020年11月14日、15日两天。参加体检人员请于体检当天早5:30在指定地点集合(考生体检时间、分组详见附件)。
(三)集合地点:黑河市地震台网中心(兴林街230号)。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执行。
(五)相关要求:
1、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考生亲属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地点,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2、体检前请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X光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不要携带手表、手机、钥匙、金属首饰。
4、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签字笔或钢笔。
6、体检医院按男530元、女550元收取体检费。
三、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体能测评和体检的考生需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现场时供工作人员查验。体能测评、体检前14日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参加体能测评和体检时要严格执行“测温+戴口罩”的防疫措施。
提醒考生注意:参加体检的考生编辑短信“序号+姓名+报考单位+同意参加”于11月10日前发送到15561650068进行确认(序号为附件内序号列号码,此手机不接收电话及信息咨询)。咨询电话:0456—8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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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河市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4日
文章来源:http://www.hljsgwy.org.cn/Archive/ArchiveInfo?MenuID=1&ArchiveID=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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