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哈尔滨市“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
2021年黑龙江哈尔滨市“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833人。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9:00至2021年7月30日17: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内容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有需要的考生可参考2021年黑龙江事业单位考生课程进行备考,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2021年度哈尔滨市深入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中共黑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黑组通字〔2021〕30号)要求,决定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计划使用乡镇(街道)事业编制公开招聘833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1年度哈尔滨市深入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链接:
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70/index.html
或登陆http://www.harbin.gov.cn进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导航链接→市政府部门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栏查询即可。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5.部分乡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工作条件艰苦,长期驻村驻户或野外作业,需要经常加班加点;
6.年龄及学历要求:满18周岁(2003年7月26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26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7月26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构成回避关系的(参照《公务员回避规定》执行);
7.现役军人;
8.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9:00至2021年7月30日17:00。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登录https://hrb2021.ibaoming.net/,在“考生报名入口”注册、登录,填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网上资格审核结果、缴费确认、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3.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成功后,须于2021年7月30日17:00前查看审核结果。报考者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应于7月26日9:00至7月31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确认,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收费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
特困大学生先正常缴费,然后凭市、区县(市)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报考岗位所在区、县(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免除考试费并按原缴费渠道退还考试费,具体审核时间、地点以报名网站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4.报名比例: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提供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报名网站通知。
5.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见报名网站通知。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②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
③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与岗位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④招聘各个环节在报名网站以《通知》方式发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信息,按要求自行完成报名及招聘各相关环节,以免影响考试。
⑤政策加分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网上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照报名网站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26日。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为一套考卷,内容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总计为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最终要求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后,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2.现场资格确认
(1)确定现场资格确认人选: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分数与政策加分相加合成为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现场资格确认人选。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
(2)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须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现场资格确认通知,按时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在籍学籍证明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出的本人成绩单。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现所在单位推荐证明。
(3)凡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确认合格人员,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4)经现场资格确认及递补环节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仍达不到1:3比例的,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
(5)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环节要求详见报名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3.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应急应变、人际沟通、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查询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折算为百分制,再与面试成绩按照60%与40%的总成绩占比进行折合相加,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2]×60%+面试成绩×40%,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报名网站查询。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各区、县(市)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各区、县(市)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由各区、县(市)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考生按照程序依次进行体检和考察程序,体检和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经办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将取消聘用资格。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先在乡镇(街道)培养锻炼1年,再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统筹选派到村(社区)任职。其中,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非中共党员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聘用人员在村(社区)服务期限原则上不低于5年(含在乡镇、街道培养锻炼时间),除提拔、解聘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情形以外,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社区)工作岗位。
八、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和哈尔滨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各区、县(市)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将严格按照所列条件及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凡不按要求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其处理。
九、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哈尔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应按照本地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相关准备,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要求。
政策咨询电话: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51-84871585。
技术支持电话:400-1629-400。
监督电话:0451-84871603。
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xxgk.harbin.gov.cn/art/2021/7/22/art_11337_11516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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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2021年黑龙江事业单位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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