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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绥化市财政局选调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2022-08-18 08:48:58 字号: | | 【 打印 】
  2022年黑龙江绥化市财政局选调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2年8月17日至8月23日17点30分,逾期不再受理。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绥化市财政局公开选调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在绥化市行政区域内公开选调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及名额
 
  1.公开选调范围。绥化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副科级(含三、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
 
  2.名额岗位。绥化市财政局计划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5名,其中文字综合岗位1名,业务岗位4名。详见《绥化市财政局公开选调参公管理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应当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3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符合公开选调职位的年龄、学历要求(详见《绥化市财政局公开选调参公管理工作人员计划表》);
 
  6、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有财税工作经历的优先;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截至2022年7月,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职位。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7日至8月23日17点30分,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将需提供的材料经扫描或拍照后,形成jpg图片格式,且需标注具体材料名称,统一打包为zip压缩文件,将压缩包主文件名修改为“报考人员姓名、联系方式”,传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发送后通过电话联系工作人员进行确认。报送材料不全、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不完整、电子图片内容模糊、传送文件不能正常解压缩、未按报名时间要求将资料传送到邮箱的,不予受理。
 
  报名电子邮箱:fanyuwen0120@163.com
 
  联系电话:0455—8299862
 
  (2)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本人携带需提供的材料到绥化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绥化市北林区祥和东街43号 406室)报名。
 
  3.需提供的材料:
 
  (1)《绥化市财政局公开选调参公管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1份;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1份,《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复印件1份,需档案保管部门盖章。
 
  (5)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开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6)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蓝底二寸照片。网络报名的,照片名称为“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现场报名的,需提供6张照片,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
 
  (二)资格审查。由绥化市财政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的人员,由绥化市财政局通知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选调名额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一般要达到1:3以上,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由绥化市财政局党组根据实际情况集体研究决定对选调岗位予以合并、调整或取消。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若笔试成绩再相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进入面试。结合实际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报考者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临场应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内容。 根据报考职位笔试成绩,按照选调名额与面试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并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由绥化市财政局党组根据实际情况集体研究决定对选调名额进行调整。
 
  (四)考察。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公开选调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考试总成绩,同一职位按照选调人数从高分到低分增加1人作为差额确定考察人选。绥化市财政局派出2名以上干部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复查人选资格条件。
 
  如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选调资格。若考察后岗位出现空缺,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经绥化市财政局党组研究确定拟任职人员后,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监督。参与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保密、回避等制度,不得泄露试题和其他公开选调信息,涉及回避的人员应主动提出回避,如有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行为发生,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参加公开选调考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五、其他事项
 
  笔试、面试结束后,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另行通知,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查询。
 
  六、咨询、监督电话
 
  本方案由绥化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55-8299862(上班工作时间受理);
 
  公开选调工作由绥化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455-8299807(上班工作时间受理)。
 
  绥化市财政局
 
  2022年8月16日
 
  附件1:《绥化市财政局公开选调参公管理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绥化市财政局公开选调参公管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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