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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法律知识练习(10)

2013-07-17 00:35:54 字号: | | 【 打印 】

    1、某公民死亡后,其子女开始继承其遗产,引起该继承关系产生的某公民死亡这一现象,在法律上称为( )。

    A.法律事件

    B.法律行为

    C.不可抗力

    D.法律因素

    2、李某将与其有私仇的王某打昏在地后逃跑,此时张某路过,见王某不省人事,遂将其手表、钱物偷走。本案中( )。

    A.李某、张某构成共同犯罪

    B.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盗窃罪

    C.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抢劫罪

    D.李某、张某共同构成故意伤害罪、盗窃罪

    3、下列有关民事诉讼中实行公开审判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

    A.案件的审理、合议庭的评议、判决的宣告应当公开

    B.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宣判要公开

    C.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公开审理

    D.离婚案件只能不公开审理

 

 

 

 

 

 

 

 

 

 

 

    参考答案与解析:

    1、A【解析】法律事件是指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法律行为是指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区分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的要点是看是否以主观意志为转移。题中某公民死亡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属于法律事件。

    2、B【解析】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我国《刑法》关于盗窃罪的概念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抢劫,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因此,正确答案为B。

    3、B【解析】正确解答本题需注意两点∶第一,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有哪些;第二,宣判一律公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而选项C与D是错误的。因为合议庭评议案件应不公开进行,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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