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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58名)

2013-07-10 16:44:37 字号: | | 【 打印 】

2013年吉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公 告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2〕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精神,现将吉林市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3年全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58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676名,县(市、区)事业单位共1182名(永吉县133名,舒兰市64名,磐石市76名,蛟河市45名,桦甸市331名,船营区150名,昌邑区174名,丰满区75名,龙潭区13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1995年6月1日期间出生);

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1日—1995年6月1日期间出生);

报考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6月1日—1995年6月1日期间出生);

报考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2年6月1日—1995年6月1日期间出生)。

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

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高校2013年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3年6月1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条件,详见《2013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3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2013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8:30至6月21日11:00。

报考人员(务必使用标准的IE浏览器)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便捷通道“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网上报名”、“事业单位招聘及其他考试报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时间:2013年6月17日8:30至6月21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资格审查存在争议的,报考人员可提起仲裁,由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裁决。审查或仲裁截止时间均为6月21日16:0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或仲裁、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6月23日15:00。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及时打印报名表、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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