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半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商业大学教师招聘公告
哈尔滨商业大学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和《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务员考试网(http://ww.chinagwyw.org/)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哈尔滨商业大学始建于1952年,座落在黑龙江省省会美丽的北方名城哈尔滨市,是中国第一所多科性商业大学。在过去的岁月里,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教学、科研等方面建设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发展注入了更强大的活力。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齐备,办学形式多样,教学质量优良的省属重点多科性大学。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学生26000余人。拥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现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中药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1个独立设置的二级学科博士点(食品科学),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近5年,学校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部攻关项目、教育部项目等纵向项目812项,各类横向项目179项,申请专利351项,授权专利95项。科研成果先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163项。出版著作361部。发表论文7617篇,被SCI、EI、ISTP收录论文1863篇。为进一步增强哈尔滨商业大学的核心竞争力,加快实现把哈尔滨商业大学建设成为国内一流高水平商业大学的目标,现面向国内外诚聘高层次教学科研人才。
我们欢迎有志学者,加盟哈商大,共创美好明天!
二、引进高层次拔尖(急需)人才条件及待遇
(一)高层次领军人才
国家千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或“973”项目首席科学家。
待遇:
1、户籍关系等可依据本人意愿留在原地或随迁,配偶可随调来校工作;
2、学校提供使用面积130平方米左右免租住房1套(在校连续工作满10年后可按学校政策给予产权)或一次性发给20万元购房补贴;
3、提供科研启动金及学科建设配套经费30万元,配备研究工作室、工作助手;
4、补贴安家费10万元,配备计算机设备,提供工作用车;
5、学校首期设立的特聘教授岗位业绩津贴10万元/年;
6、其他事宜可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商议。
(二)学科带头人
任职于国内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国外应有3年以上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并且具有一定学术成就的助理教授以上或相当层次人员;国内应是取得过重要研究成果或具有公认学术地位的博士生导师、教授、研究员或相当层次人员。
待遇:
1、户籍关系等可依据本人意愿留在原地或随迁,配偶可随调来校工作;
2、学校提供使用面积90平方米左右免租住房1套(在校连续工作满10年后可按学校政策给予产权)或一次性发给20万元购房补贴;
3、提供科研启动金及学科建设配套经费5万元,配备研究工作室、工作助手;
4、补贴安家费10万元,配备计算机设备,提供工作用车;
5、岗位业绩津贴500元/月;
6、其他事宜可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商议。
(三)优秀学术骨干
在国内外重点大学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学术方向为我校重点学科建设所需,具有近期冲击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及以上潜力的杰出人才。
待遇:
1、若主持并完成国家级课题或省部级重点课题(含国家博士基金委课题)学校可提供使用面积82平方米左右免租住房1套(在校连续工作满10年后可按学校政策给予产权)或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8万元;
2、提供科研启动金及学科建设配套经费5万元,若来校时携带科研经费则按照1:1进行匹配;
3、补贴安家费3万元,配备计算机设备;
4、岗位业绩津贴500元/月;
5、其他事宜可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商议。
(四)引进方式
1、全职引进:全职引进需要调入人事档案关系,其中:海外高水平大学教授须每年在校工作9个月以上。
2、合约教授:以合约的方式来校兼职, 每年在校工作2个月以上。不选择全职引进方式的高层次人员,可以采取合约教授的方式引进。
三、公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75个岗位,共计130人。详见《哈尔滨商业大学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等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服从岗位需要,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毕业时间为2013年12月份前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应聘的博士毕业研究生,原则上须为统招本科起点的全日制博士;若引进的是学校急需专业人才,学历条件可放宽。
(四)应聘的硕士毕业研究生,须为统招本科起点的全日制硕士,在本科和研究生学习期间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应聘设计艺术学院岗位,毕业于八大美院及清华大学美院或985院校优先。
五、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0日9∶00至5月10日16∶00
2.报名网址: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221.208.247.70:8000/index.aspx)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网址进入报名系统。由应聘人员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4.报名注意事项:
(1)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2)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二)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3年4月 15 日9:00至5月 15日16:00
在此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人事处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材料转送有关用人单位,由人事处、教务处等部门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一步遴选,确定最终参加考核的人选。应聘同一岗位的硕士毕业研究生,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比例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学科、专业及高层次人才,经报请省人社厅批准后,进入考核程序。
(三)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及地点根据具体工作进展情况网上公告。
所需材料:
1、本人签字的《哈尔滨商业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同时须将word格式电子版一份,发送到邮箱hrbsydxrsc@126.com;本人自制简历一份。
2、各层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学历、学位授予部门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外语等级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各层次学历学习成绩单原件,若是复印件须加盖学籍成绩管理专用章或院系公章(档案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4、政审材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院系出具,须有总支书记签字及院系公章;往届毕业生(社会考生)由所在单位党支部出具,须签字并盖章;其他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签字并盖章。
5、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考试
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随时进行,考试前10个工作日在网上公告或电话通知。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通过笔试、面试对应聘人员的个人综合能力、专业知识水平进行测试。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去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程序;硕士学历人员须参加笔试。
(二)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按照有关规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取消录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核算后计算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招聘人数与岗位数1:1确定拟聘人员。
七、体检与考核、公示、聘用
1.拟聘人员须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公示。
由拟聘人员所在学校院系或原工作单位出具工作思想考核鉴定,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公示。
2.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发干部调动商调函。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基本服务期协议书,确立人事关系。
4.拟聘用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前,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不予录用。
5.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哈尔滨商业大学纪检委 (0451)84892037
九、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451)84892020
联 系 人:潘俊峰 富英俊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哈尔滨商业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150028
电子信箱:hrbsydxrs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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