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黑龙江省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1]616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省林业厅4个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齐齐哈尔林业学校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林业学校是一所省属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学校位于齐齐哈尔市西郊嫩江之畔浏园游览区,校园环境优美恬静,绿树成荫,已成为公园式学校。学校从1951年3月克山建校至今,1952年3月迁至齐齐哈尔市,历经了林训班、林干校、干校与中专合办、学院与中专合办、中专与培训中心合办的五个不同时期。走过了50年代艰苦创业、60年代动荡变迁、70年代恢复发展、80年代振兴腾飞、90年代再创辉煌以及新世纪再展宏图的发展之路。现在学校已成为培养以中等专业人才为主,同时开展高职教育、大专函授、干部培训、普通高中等多层次、多专业人才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具有60多年的办学历史,为省内外培养了4万3千多名各级各类人才,他们遍布大小兴安岭和松嫩平原,多数已成为各级领导和专业技术骨干。
(二)黑龙江省森林与环境科学研究院和所属新江林场
黑龙江省森林与环境科学研究院原名黑龙江省防护林研究所,是黑龙江省林业厅直属的以防护林研究为主的综合林业科学研究机构。始建于1962年,全所现有职工168人(包括所属新江实验林场83人),先后被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人事部、国家林业局命名为“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被省林业系统命名为“文明研究所”、被齐齐哈尔市命名为“科技兴市服务先进单位”、“市级庭院绿化先进单位”等光荣称号,1999年晋升为齐齐哈尔市“文明单位标兵”。
(三)黑龙江省森林植物园
黑龙江省森林植物园始建于1958年。1988年正式对外开放,1992年被原国家林业部批准为哈尔滨国家森林公园。植物园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105号,占地面积136公顷。是我国最具代表性的东北寒温带植物园,是集植物科研、科普、旅游、休闲为一体的综合性植物园,也是我国唯一一处坐落在城市市区的国家级森林公园,园内建有风格各异的树木标本园、郁金香园、药用植物园、湿地园等15处植物专类园。园内栽有我国东北、华北、西北地区及部分国外引进植物1400余种。被誉为大、小兴安岭、长白山脉植被的橱窗和缩影。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省政府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13年9月17日9:00至2013年9月23日16:00期间,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221.208.247.70::8000/index.aspxs)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3年9月17日9:00至2013年9月24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含仲裁通过)的考生可在考生可在2013年9月17日9:00至2013年9月24日16:00期间,登录网络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考务费。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结束。未按规定时间全额交纳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4、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2013年10月9日9:00至2013年10月12日16: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5、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按缴费人数计)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特殊情况下,可适当降低比例。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
(6)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讲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进行面试。
2、笔试: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及逻辑推理、资料分析等;《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
考试日期为2013年10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见通知和准考证。
笔试前,请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确认时间:2013年9月27日8:30至11:30,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9楼928室,电话:(0451)82672269.
笔试后折算笔试总成绩,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70%+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面试,若两科成绩均相同,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省林业厅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或能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笔试总成绩进行递补。
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同职位报考者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将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选聘依据。
?齐齐哈尔林业学校老师岗位需加试试讲科目。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审批手续。
四、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一)黑龙江省林业厅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0号
咨询电话:(0451)82261138,联系人:赵光宇
纪检监察电话:(0451)82346430,联系人:李茂军
(二)齐齐哈尔林业学校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林艺街37号(齐齐哈尔市党政办公中心东邻),黑龙江省齐齐哈尔林业学校劳动人事科
联系人:李老师、许老师
联系电话:(0452)2745806
电子邮件:lihongjin2000@126.com
(三)黑龙江省森林与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合意大街8号(省森林与环境科学研究院人事劳资科)
联系人:刘录
电话:(0452)8072310
电子邮件:QSLL1117@126.com
(四)黑龙江省森林与环境科学研究院新江实验林场
地址:讷河市兴旺乡新江实验林场
联系人:张玉梅
电话:(0452)3562002
电子邮件:QSLL1117@126.com
(五)黑龙江省森林植物园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105号
联系人:汤伟权
电话:(0451)87072905
本方案由黑龙江省林业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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