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13年考试合格人员领证的通知
2013年第一批次考试合格人员领证的通知
2013年第一批次中、省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请持有身份证原件到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一楼窗口进行申领。领取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89号,领取时间:3月11日至12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由他人代领的考生,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申领。
关键词: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