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牡丹江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公告
为拓宽大学毕业生就业渠道,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结构, 根据《关于选聘牡丹江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牡组联字 [2011]10 号)的有关精神,现面向 2013 届牡丹江籍高等院校毕业生选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按照“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和中心社区强化力量”的原则, 2013 年 计划选聘社区大学生 50 名,均分配到四城区所属社区。其中,东安区 12 人,西安区 13 人,爱民区 13 人,阳明区 12 人。
二、 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 2013 届牡丹江籍大学本科(不含专升本)及以上毕业生。选聘的基本条件是:
(一)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 愿意到社区基层工作,并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二)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
(三)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牡丹江生源 2013 届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不含专升本)及以上 毕业生;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选聘:
1 、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2 、在校期间,获得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3 、符合条件的“ 211 ” 、“ 985 ” 重点院校(不含其合作办学的独立学院)牡丹江籍生源毕业生优先选聘;
4 、国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优先选聘。
三、选聘程序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坚持 “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 和“务实管用”的原则 ,择优选聘。
1 、报名 。采取现场集中报名, 报名时间为 2013 年 7 月 6 日 - 7 月10 日 。报考者需携带本人户口(牡丹江籍外地就读毕业生需携带父母户口)、本人身份证、报到证(或就业介绍信、人事代理证) 、 大学毕业证、学位证 原件 (未发毕业证的考生需临时出具所在学校毕业证明) 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3 张,到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江南开发区卧龙街 1 号)现场报名,联系电话: 0453-6172092 。考生需填写《 2013 年牡丹江市选聘社区大学生报名申请表》, 报名同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2 、笔试。 笔试全市统一组织,时间定于 7 月 17 日 ,考试科目为 “ 2013 年牡丹江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公共科目笔试 ” ,考试时间为 3 小时,满分为 100 分。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排序,按选聘人数 1 : 1.2 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3 、考察。 考察通过函调征求考生所在院校系党组织意见,了解考生学习成绩、组织纪律观念、组织协调能力及参加社团等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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