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伊春市政法干警体能测试通知
按照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3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考体能测试及体检考察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伊春市政法干警招考体能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人员范围
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统一公示的拟进入体能测试、体检阶段的考生。
二、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2013年12月20日上午8:00;
测试地点:伊春市体育馆(伊春区通河路247号)
三、测试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试标准按照网上公布的《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2013年报考人民警察(公务员)条件的公告》中《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须携带面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2寸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需粘贴双面胶)。严禁携带手机、相机等设备和其它与测试无关物品进入体能测试场地。
(二)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抵达集合地点,逾期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补测。
(三)考生必须携带和穿着适合体能测试的运动鞋和服装。
(四)考生在测试现场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测试期间禁止围观、喧哗。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录用资格。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五)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将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体检的集中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请考生本人于12月18日和19日9:00-15:00主动打电话联系,确认是否参加体能测试。
伊春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458-3956402,联系人:董春晖。
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伊春市公安局
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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