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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县招警资格确认:人民警察(公务员)现场资格确认的通知

2013-06-18 06:11:46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开展2012抚远县公安局考试录用 人民警察(公务员)现场资格确认的通知 按照省公务员局工作部署,为做好2012年抚远县公安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工作,现就面试人选资格确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范围 报考抚远县公安局人民警察招考职位,依据笔试成绩和有关规定,按招考计划人数3倍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初步人选。 二、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时间:2012年10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地点: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 联系电话:0454-2137799;0454-2132454 三、考生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与网上报名相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复印件、打印学信网学历认定页面、粘贴与网上报名相一致照片的《2012年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资格确认表》。 四、有关要求 1、考生本人必须到现场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取消报考者面试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附:《2012年抚远县公安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资格确认表》                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2012年抚远县公安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资格确认表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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