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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黑龙江垦区招考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的通知

2013-07-13 00:36:29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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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区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资格确认的公告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垦区2013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人选资格确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人员范围


  1、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选。


  2、达到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具体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80分,且两科单独成绩均不低于35分。


  3、报考农垦法院系统的考生,应参加全省法院系统组织的现场资格确认。


  二、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确认时间:5月8日(星期三)。


  (二)确认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考农垦总局机关职位的,由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报考管理局职位的,由各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报考垦区社会保险、环境保护等系统职位的,分别由总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总局环境保护局负责审核。现场确认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如下:


  1、报考部门代码(822001)


  审核单位:宝泉岭管理局人社局


  地    址:萝北县宝泉岭管理局


  联系人:范文涛


  联系电话:0468-3762938


  2、报考部门代码(822002)


  审核单位:红兴隆管理局人社局


  地    址:友谊县红兴隆管理局


  联系人:李识文


  联系电话:0469-5860375


  3、报考部门代码(822003)


  审核单位:建三江管理局人社局


  地    址:富锦市建三江管理局


  联系人:周洪江


  联系电话:0454-5790983


  4、报考部门代码(822004)


  审核单位:牡丹江管理局人社局


  地    址:密山市裴德镇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467-5062632


  5、报考部门代码(822005)


  审核单位:北安管理局人社局


  地    址:北安市东繁荣街94号


  联系人:韩伟


  联系电话:0456-6400313


  6、报考部门代码(822006)


  审核单位:九三管理局人社局


  地    址:嫩江县双山镇


  联系人:陆畅


  联系电话:0456-7802144


  7、报考部门代码(822007)


  审核单位:齐齐哈尔管理局人社局


  地    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鹤城路99号


  联系人:邹继平


  联系电话:0452-2891327


  8、报考部门代码(822008)


  审核单位:绥化管理局人社局


  地    址:绥化市北辰路696号


  联系人:杨军


  联系电话:0455-8762552


  9、报考部门代码(822009)


  审核单位:哈尔滨管理局人社局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89-1号


  联系人:张守良


  联系电话:0451-82280530


  10、报考部门代码(822010)


  审核单位:总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人事科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9-1号


  联系人:刘杰


  联系电话:0451-55195040


  11、报考部门代码(822011)


  审核单位:垦区环境保护局人事科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126-1号


  联系人:秦燕


  联系电话:0451-55199537


  12、报考部门代码(822012)


  审核单位: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175号


  联系人:朱颉


  联系电话:0451-55198353


  三、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届统招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材料包括学历、专业、入学和毕业时间等内容。


  4、招考条件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要求具有“会计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5、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


  6、考生本人免冠照片一张(1寸)。


  四、有关要求


  1、考生本人必须到现场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内容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3、逾期不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4、到现场确认前,考生要提前主动与报考资格审核单位电话联系,告知是否参加资格确认。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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