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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2013年考录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的公告

2013-07-13 16:35:01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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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通知要求,现就报考大兴安岭地区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5月7日-8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地点: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试录用科(人民路北15号行署六号楼)。


  二、资格确认人员范围


  1、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2、需要达到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以折合前分数为标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80分,且此两科单独成绩均不低于35分。


  三、所需携带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如:招考条件要求“具有XX年工作经历”的,考生应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等,材料内容包括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等。招考条件中要求具有英语六级证书等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应证书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3、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2013年应届统招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盖章的《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或证明材料,该材料应包括学历、所学专业及拟授学位、入学与毕业时间、是否统招等内容。


  四、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


  3、逾期不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行政机关的考生务必于2013年5月6日主动与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联系确认。


  联系电话:0457-2756329(公务员考试录用科)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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