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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新闻通稿

2013-07-16 16:40:26 字号: | | 【 打印 】

  记者今天从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获悉,2013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即将开始,报名和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也已确定。2012年10月13日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http://www.mohrss.gov.cn)、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http://www.scs.gov.cn)及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3)查询招录部门、招录职位信息、招录政策、咨询电话以及招录公告等情况。

  据介绍,本次招录共有140多个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加,计划招录2万余人。考生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2年10月15日至24日。公共科目笔试定于2012年11月25日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的城市同时举行。

  据了解,2013年度中央机关招录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进一步加大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考录力度。按照中央有关要求,省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全部招收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同时拿出12%左右的计划专门用于招收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央直属机构市(地)级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拿出10%左右的计划专门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同时鼓励应届大学毕业生报考县级以下机关。通过这些措施,为青年大学生树立到基层一线锻炼成长的良好导向,吸引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投身基层,建功立业,也为基层党政干部队伍建设储备重要力量。

  二是进一步探索分级分类考试。将中央机关招录职位区分为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市(地)级以下直属机构、专业性较强的部门(单位)等类别,在考试内容和招录政策上有所区别。对专业性较强的单位(如银监会、证监会)和非通用语职位的招录,探索实行“2+X”模式,即除进行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外,报考人员于2012年11月24日统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或外语水平测试,以满足招录机关对专业人才的需求。

  三是进一步加强录用考试安全管理。加强与公安、工信、教育、卫生等部门的合作,加大防作弊技术和手段的应用力度,打击非法培训机构和助考作弊集团,营造安全考试环境;积极倡导诚信报考,对公示或备案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采取一定约束措施,不断完善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建立健全公务员录用报考者诚信档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不正之风的实施意见》,加大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查处,切实防治公务员考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再次郑重声明,本次录用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权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有关2013年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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