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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哈尔滨)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2013-07-23 00:32:20 字号: | | 【 打印 】


    北方航空护林总站成立于1952年,是国家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北方森林航空消防系统行业管理、森林防火协调、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东北卫星林火监测、林业自建机场航行管制和航行地面保障等工作。

    2013年度我单位拟招聘高校毕业生10名(其中:本科生9名,硕士研究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表现好,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2、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统招统分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技能及其他条件;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4月26日--28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2013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bfhkhlzz@163.com。

    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交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初试、复试两个环节进行。初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由我单位统一组织。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初试成绩,按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结果、初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综合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拟接收毕业生,对拟录人员进行入职体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五)公示和聘用

    参照考试情况、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提交总站党委会研究,并在总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报国家林业局人事司审批同意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注册信息。因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三)所有获聘毕业生到单位报到时,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对提供不出原件者,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咨询电话: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人事处:0451-85988216。

    附件

    1: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2013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

    2: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2013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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