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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康复医院(省第五医院)公开招聘公告

2013-08-02 00:13:07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和《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的相关规定,我院拟面向省内外公开招聘27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康复医院(省第五医院)是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的差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三级医院。该院拥有两处医疗区域,分别位于哈尔滨市太阳岛风景区和哈市道里区群力新区,是全国成立较早、东北地区最大、集医教研于一体的康复医疗机构。同时,该院又是服务哈尔滨市群力新区居民的综合医疗机构,设有基础医疗科室和特色专科。

    二、招聘职位

    招聘临床医生等专业技术人员27名(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附表)。

    三、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爱国爱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格修养。

    3、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博士研究生(有学历、学位)第一学历为统招本科,且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硕士研究生(有学历、学位)第一学历为统招本科,硕士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本科应聘者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有学历、学位)。

    4、具有执业医师证。

    5、除妇产科岗位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医疗设备科岗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外,其他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身体检查要求。

    6、满足该院招聘计划中相关职位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3年4月22日9:00至2013年5月4 日16:00。

    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rss/index.jsp)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221.208.247.80:8000/index.aspx)进入报名系统。进入报名系统,由应聘人员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二)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3年4月22日9:00~2013年5月5日12:00。

    在此期间,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不通过的,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三)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含仲裁通过)的考生可在2013年4月22日9:00至2013年5月5日16:00期间,登录网络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考务费。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结束。未按规定时间全额交纳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2013年5月9日9:00~5月10日16: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明确的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参加考试。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同一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4、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不但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且书面通报原工作单位或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5、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注明,否则不予加分。

    6、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黑龙江省康复医院人事科。电话:(0451)51855513。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六)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规定的比例先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笔试。包括公共卫生管理和申报岗位的专业知识两部分,满分100分。

    笔试前,请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确认时间:2013年5月10日9:00-11:30,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14楼1417室,电话(0451)87130130。

    笔试考试日期为2013年5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可在报名网站上查询。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以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证、有关职称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进行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工作岗位必备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名额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考核、公示、签约

    (一)体检。通过考试拟聘用人员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依次递补。

    (二)考核。对体检合格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通过考核的人员,经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签约。公示无异的拟聘用人员将与黑龙江省康复医院(省第五医院)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办理落编手续。

    六、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进入省直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工资等有关待遇。

    七、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联系单位:黑龙江省康复医院(省第五医院)人事科

    联系人:卢青松;联系电话:(0451)51855513

    监督电话:(0451)87130315(省纪检委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

    本招聘公告由黑龙江省康复医院(省第五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省康复医院招聘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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