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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工作招考职位调整通知

2013-08-09 16:07:10 字号: | | 【 打印 】

2012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


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职位调整通知


各位考生:


  2012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报名工作已经结束,根据《2012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公告》中关于报名比例的规定,经过审核,现对部分职位做出调整(详见附表)。报考职位被缩减或合并的考生不可改报职位,合并职位的考生在进行录用时要服从用人单位的合理安排,否则视为考生放弃录用。


  特别提示报考上述职位的考生认真核对计划调整情况。


  省招考办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2012年政法干警招考职位调整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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