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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牡丹江师范学院招聘20人 28日报名

2013-08-10 00:07:54 字号: | | 【 打印 】

2012年黑龙江省牡丹江师范学院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依据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采取统一发布招聘信息、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公示、统一办理聘用手续的方法进行。


  二、单位简介


  牡丹江师范学院是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建校最早、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省属本科院校,是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基础教育研究中心和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学校具有硕士、学士两级学位授权体系。


  学校座落在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牡丹江市,具有50余年的办学历史。2001年10月,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6年1月,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1月,学校被教育部评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


  学校占地105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近36万平方米,是省级花园式单位。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共设19个教学单位,拥有44个本科专业,涵盖8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教职工1170人,其中专任教师770人,专任教师中正、副教授312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450余人。有6人享受国务院及省政府特殊津贴,拥有国家和省部级优秀教师7名,其中,国家级优秀教师2名。


  学校固定资产总值逾4.5亿元;教学科研设备总值8907万元;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建有先进的数字图书馆和国际联机文献查新检索系统,藏书100.5万册,中外文期刊3000余种。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处于省内先进水平,实现了万兆核心、千兆楼宇、百兆桌面的网络环境,建立了面向世界的信息窗口。学校不断加强与国外的科技合作与交流,通过学术交流、学者互访、合作办学、培养与互派留学生等多种方式与俄罗斯、澳大利亚、韩国、英国、日本等国家的几十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并有多名海外知名学者受聘担任我校兼职教授或特聘教授。


  三、招聘职位


  牡丹江师范学院2012年下半年用人需求计划(见附件)


  四、报名条件及待遇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事业心强,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身心健康,能够坚持在教学科研等岗位一线工作。


  3、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需要,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统招毕业研究生(第一学历为统招本科)。


  (二)相关待遇


  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除享受国家工资外,在服务期8年内给予住房补贴2.5万元/年,共计20万元;学位津贴2万元/年,共计16万元;安家费5万元,科研启动资金5万元。


  五、报名办法


  1、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8月28日9:00~2012年9月26日16:00,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进入报名系统。由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2)查询审查结果:时间为2012年8月29日9:00~2011年9月28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六、考试


  根据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测试应试者适合职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个比例的,书面上报省人社厅取消或缩减相应职位,特殊专业需经省人社厅批准方能进行考核。


  (一)笔试:


  1、报到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各位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于2012年10月10日10:00前到牡丹江师范学院综合楼1406报到。


  2、笔试时间:2012年10月10日13:30~15:00,地点另行通知。


  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直接面试考核。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


  3、应聘音乐与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相关岗位人员需加试专业技能。相关信息请适时登录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开招聘专题查询,网站地址为:http://rsc.mdjnu.cn/index.asp。


  (二)面试前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0月11日、12日,9:00~16:00。


  2、现场确认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号,牡丹江师范学院综合楼1406室


  应聘人员应携带发表论文、取得各类科研成果的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本科、硕士、博士)及复印件一套,以及《牡丹江师范学院2012年应聘人员登记表》(网上下载)等参加现场确认。2012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学校证明其学历、学位的原件材料,社会在职人员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档案存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现场确认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笔试分数依次递补。


  (三)面试:


  1、报到时间、地点及要求:请进入面试的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2012年10月17日8:30前到牡丹江师范学院综合楼1406报到。


  2、面试时间:2012年10月17日~18日,地点另行通知。


  按岗位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面试后:


  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累加,合成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结束后请登录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开招聘专题查询成绩,网站地址为:http://rsc.mdjnu.cn/index.asp。


  七、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方能上岗工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同一专业按照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对拟录人员,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2、复审通过人员,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3、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


  九、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十、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451)53642952(省纪检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王立国


  联系电话:(0453)6511083


  网址:http://rsc.mdjnu.cn/index.asp


  E-mail:msyrsc@163.com


  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1号


  邮编:157011


  本实施方案由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一、附件


  1、牡丹江师范学院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doc 牡丹江师范学院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doc (55.00 KB)


  2、牡丹江师范学院2012年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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