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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选聘100名牡丹江籍应届高校生到社区

2013-08-14 16:09:12 字号: | | 【 打印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2012年选聘牡丹江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公告


  为拓宽大学毕业生就业渠道,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结构,根据《关于选聘牡丹江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牡组联字 [2011]10号)的文件要求,现面向2012届牡丹江籍高等院校统一招生录取的非定向本科毕业生选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按照“每个社区一名大学生”的原则,2012年计划选聘社区大学生100名。其中,城区64名(东安区17名、西安区16名、阳明区16名、爱民区15名),县(市)36名(海林市8名、宁安市6名、穆棱市6名、林口县6名、东宁县10名)。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届大学本科生以上毕业生。选聘的基本条件是:


  (一)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愿意到社区基层工作并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二)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牡丹江生源2012届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选聘: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2、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3、符合条件的“211”、“985”重点院校(不含其合作办学的独立学院)牡丹江生源毕业生优先选聘;


  4、国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优先选聘。


  三、选聘程序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务实管用“的原则,通过发布选聘公告、资格审查、笔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择优选聘。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23日-7月29日。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城区或县(市)一个岗位。报考者需携带本人户口(牡丹江籍外地就读毕 业生需携带父母户口)、身份证、报到证(或就业介绍信、人事代理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3张。报考城区社区的考生到牡丹江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A407(江南开发区卧龙街1号)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453-6172096,联系人:张鸿杰。报考各县(市)社区的考生 分别到报考县(市)组织部现场报名,各县(市)委组织部报名地点、联系电话、联系人如下:


  海林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联系电话:7330828 联系人:陈玉霞)


  宁安市委组织部205室


  (联系电话:7623234 联系人:薛东敏)


  穆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联系电话:3126152 联系人:贾锤环)


  林口县委组织部329室


  (联系电话:3533600 联系人:鄂晓涛)


  东宁县委组织部710室


  (联系电话:3629107 联系人:柴方磊)


  2、笔试。全市统一时间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定于8月4日,考试科目为“2012年牡丹江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公共科目笔试”,考试时间为3 小时,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按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城区和各县(市)分别按选聘岗位1: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 大考察人选数量。笔试成绩统一在市、县(市)相关媒体网站上公布。


  报考城区的考生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A407室领取准考证;报考各县(市)的考生到所在县(市)组织部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考察工作由报考岗位所在市、县(市)委组织部单独组织,考察通过函调征求考生所在院校系党组织意见,了解考生学习成绩、获得荣誉、组织 协调能力及参加社团等方面情况。根据笔试成绩、考察情况,综合考虑考生个人志愿、专业特长以及社区的实际需求,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


  4、体检。全市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选聘资格。如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或自动放弃选聘资格情况,空缺名额按各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根据笔试成绩、考察及体检情况,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任人选。在“牡丹江党建网”、“牡丹江市人事编制信息网”及各县(市)相 关网站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城区和各县(市)按报考岗位,由市、县(市)委组织部分别确定所辖岗位选聘人选。


  6、聘用。市委组织部统一对选聘到社区工作的大学生进行岗前培训。期间,由市、县(市)委组织部分别落实选聘社区大学生的工作岗位。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被选聘者与聘用社区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门签订服务协议。首次签订服务期限为三年,实行一年试用期,协议期满且考核合格,可续签 协议。


  四、相关待遇


  选聘的社区大学生月生活补贴1000元,并按规定比例为选聘者缴纳“五险”(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区大学生工作满一年后,经考 核合格,城区及各县(市)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由市、县(市)编制管理部门分别按选聘社区大学生数量的20%单独核定事业编制,专项用于所选聘的社区大学生 进行考录。成绩优异者,按选聘人数20%的比例录用为事业编制干部,纳入年轻干部培养规划,进一步培养使用。被选聘者是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社区党组 织书记助理职务;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或社区服务站站长助理职务。


  五、其它事宜


  有关选聘人员任职、管理、待遇等具体事宜,请到“牡丹江党建网”查询《关于选聘牡丹江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牡组联字[2011]10号)文件。有关问题请咨询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联系电话:6171680。


  2012年牡丹江市选聘社区大学生报名申请表.doc

 

 

牡丹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17日

 


  报名穆棱市岗位有关事项:


  1、节假日不休息,7月23-29日期间均可到穆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委办公楼四楼东侧)现场报名;


  2、报名时除公告中要求准备的3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外,还需另外准备2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报备;


  3、报名时除公告中要求携带的相关证件外,还需携带学位证书、奖励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需一式三份,统一用A4纸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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