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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黑河市拟参加面试考生现场资格确认的公告

2013-09-06 08:00:19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报考2012年黑河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拟参加面试考生现场资格确认的公告


  按照《2012年黑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现就报考2012年黑河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参加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5月19日下午14:00-17:30


  2012年5月20日 上午8:30-11:30


  地点: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联系电话:0456—8260792


  地址:黑河市通江路5号(黑河市商贸大厦北侧)。


  报考党群部门咨询电话:0456—8224302


  报考政府部门咨询电话:0456—8260767


  请涉及报考如下职位的考生注意:


  逊克县逊河镇政府职位代码01、逊克县公安局职位代码03、黑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合作区大队职位代码01、五大连池市公安局职位代码01、黑河市公安局职位代码01、02需要进一步调剂,现场资格确认暂定2012年5月23日上午8:30-11:30,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参加确认考生范围


  报考黑河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考生,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且达到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的名次,确定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三、相关要求


  1、考生必须本人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如不到现场或逾期不参加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需携带的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笔试成绩单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材料(如:项目生和公益岗位的考生要出具省相关部门认定证明手续)。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所在院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或相关证明(需注明院系、专业、学制、毕业时间、是否为统招、毕业后能否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


  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及工作经历证明。


  3、相关部门根据报考者网上报名提供的照片及相关信息,与考生所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现场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4、资格确认的考生需要填写一份《2012年黑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确认表》(见附件),表格请自行下载。


  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在看到此通知后,务必于2012年5月18日下午15:00前按资格确认权限主动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电话联系回复。


  附件:2012年黑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确认表


  中共黑河市委组织部


  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