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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虎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招聘44人

2013-09-13 14:37:22 字号: | | 【 打印 】

  2012年虎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各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虎林市高级中学招聘教师5人。其中数学1人,物理2人,地理1人,生物1人;


  虎林市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9人。其中临床19人,医学影像5人,药剂2人,中医3人。


  虎林市乡镇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10人;


  详情见附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各种证书须在2012年1月31日前取得);


  3.高中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年龄在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197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高中教师:2012年5月2日至8日到虎林市人才中心和哈尔滨师范大学图书馆一楼报告厅现场报名;


  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12年5月2日至14日、幼儿教师:2012年5月2日至21日统一到虎林市人才中心报名。


  报名要求:考生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报考岗位,在虎林市政府网站或登录电子邮箱(用户名:hl5888156@163.com,密码:5888156)下载《考生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须学校出具毕业证明)、相关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进行报名(高中教师须带自荐材料和学校出具二表以上相关证明)。


  资格审查:市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笔试前发给《笔试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缴纳130元考务费。


  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


  (二)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


  综合知识:


  (1)高中教师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相关的教育政策法规等。


  (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政治、经济理论基本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共管理、科技知识、时事政治等。


  (3)幼儿教师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


  专业知识:


  (1)高中教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包括所报岗位需要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采取百分制,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2)幼儿教师主要包括学前教育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教材选用黑龙江省幼儿园教科书(五大领域:语言、科学、艺术、健康、社会)。


  《综合知识》与《专业知识》按3:7权重合成百分制笔试成绩。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面试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高中教师岗位考生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说课30%、试讲70%);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所报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或实际操作方式进行。


  幼儿教师面试采取情景模拟仿真试讲、说课和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政策思想认识水平、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理解及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与稳定性、知识面、专业理论知识和举止仪表等,语言、舞蹈、音乐、美术、器乐等技能)。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依次排序。


  高中教师、幼儿园教师体检参照“三支一扶”毕业生体检标准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所空名额,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监察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


  被确定聘用的考生由市人社局统一介绍到单位报到,如一周内不报到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招聘人员实行占编聘用制管理,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联系电话:0467-5888156

 


  附表1:2012事业单位招聘计划.doc


  附表2:考生报名登记表.doc

 


  虎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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