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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口计生委201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方案

2013-09-19 14:56:46 字号: | | 【 打印 】

  为优化机关公务员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提高机关行政执政能力,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


  一、选调人数和对象


  根据委机关编制空缺情况,计划选调3名文字综合岗位工作人员。选调对象为全省各级机关公务员。


  二、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文字综合能力;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的;


  4.公务员年度考核连续两年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7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6.有两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3月31日),具有公务员身份,担任正科级(含正科级)以下职务;


  7.身体健康。


  三、选调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报名网址为http://www.hl.lss.gov.cn/hljhrss/zt1/index.jsp,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1.2012年3月19日9:00至3月29日16:00期间,报考人员自行登录上述网站,并按网站明确的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上传电子照片等。


  2.2012年3月19日9:00至3月30日16:00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如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只能取消报名。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2012年4月2日9:00至4月6日16:00期间,考生登录网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明确的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参加笔试。


  (三)注意事项


  1.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5:1。如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时,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2.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的资格。


  3.对本方案内容需要咨询,请致电省人口计生委人事处。电话:(0451)87257059、87257065。


  4.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四、选调程序


  (一)笔试。突出公文写作和文字综合能力。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5%。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为3:1。面试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5%,面试低于60分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选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等材料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折和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为2:1。


  (三)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实地考察。


  (四)公示和办理调入手续。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在上述网站和省人口计生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分配到用人处(室)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拟选调人员,经委党组会议研究后正式调入,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选调手续。


  五、纪律检查监督电话:(0451)87257069。


  附:省人口计生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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