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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黑龙江政法干警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加分资格审查

2013-11-21 15:03:41 字号: | | 【 打印 】

各位考生:

  根据《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2011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公告》,现就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本次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中的教育考试加分资格审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分对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为加分对象:

  1、入伍前为普通高校统招毕业生;

  2、以士兵身份退伍;

  3、报考退役兵职位;

  4、27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须携带的证件

  须持本人身份证、退役士兵证、毕业证(本科含学位证)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资格审查地点

  省招生考试办公室411室(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69号)

  四、资格审查时间及联系电话

  审查时间:10月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17:30。

  咨询电话:0451-82376031。

  五、相关事宜

  请相关考生及时参加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通过资格审查的退役士兵的名单将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进行公示。

  通过资格审查、经公示无异议的退役士兵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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