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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学院2011下半年公开招聘24名人员方案

2013-12-12 03:06:31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黑龙江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用人需求,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此方案。
一、学校简介
黑河学院坐落于黑龙江省黑河市,与俄罗斯远东第三大城市——布拉戈维申斯克市隔江相望,是中俄4300多公里边境线上我国境内第一所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学校始建于1958年,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晋升为本科院校,2006年4月被黑龙江省政府上划为省属院校。学校开设31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和法学8大学科门类,5个研究所。其中俄语、绘画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学校在全国18个省市招生,目前在校生8428人。建设规划用地面积77.7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4.36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50余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509万元。
黑河学院以“明德、笃学、励志、求真”为校训,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工程”为抓手,以“高教强省”为目的,立足现实,放眼未来,依托地缘优势,与俄罗斯高校广泛开展合作办学,走出了一条边疆高校发展的特色之路。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表1(黑河学院201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
(二)应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和综合素质,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三)职称、学历学位及年龄要求
1.具有教授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年龄45周岁以下。
2.具有副高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四)业务素质要求
1.所学专业或目前所从事的工作与本校所需专业对口。
2.具备本专业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
3.适合从事教学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教学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5.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要求标准。
四、考试办法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1年8月5日~2011年9月30日
应聘人员应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进入报名系统。需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应聘者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二)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1年8月5日~2011年10月15日
在此期间,经学校资格审查后,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三)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2011年10月21日
1、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签字的《黑河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表2)到黑河学院人事处(综合楼307室)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在校生提供在校生证明、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3、对提供虚假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时间
2011年10月22日~2011年10月23日
(五)考试办法
1.教学人员考试采用笔试、试讲(含面试)两个环节进行,每个环节的单科成绩各为100分,折合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40%,试讲(含面试)占60%。笔试环节考试最低分数为60分,试讲环节考核最低分数为60分。低于笔试最低分数的,不得进入面试;低于面试最低分数,原则上不予聘用。
2.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辅导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两个环节进行,每个环节的单科成绩各为100分,折合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笔试环节考试最低分数为60分,试讲环节考核最低分数为60分。低于笔试最低分数的,不得进入面试;低于面试最低分数,原则上不予聘用。
五、体检、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考试通过后,人事处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并在市级以上医院组织体检。
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学校采用多种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六、公示
按管理权限,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参照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待遇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享受学校当年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优惠政策由学校根据当年的实际情况确定)。
学校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其余应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学校成立以纪检书记为组长的人才引进监督领导小组,下设纪律监督办公室(黑河学院纪监审办公室),确保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黑河学院纪监审办公室联系人:邹辉
联系电话:(0456)6842288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君
联系方式:(0456)6842105
电子信箱:hhxyrsc@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hhxy.edu.cn/

附件:1、2011年下半年黑河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

2、黑河学院2011年应聘人员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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