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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11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告深层解读

2013-06-19 02:07:00 字号: | | 【 打印 】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公告》已于2011年2月18日下午公布,本公告的发布标志着2011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招考工作的正式启动。为使广大考生朋友顺利地完成这次考试,硕文教育专家在第一时间对本次招考公告进行了深度解读分析。

一、招考人数增加千人,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全省2011年度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计划4773人。其中省直招2116人;市(地)市招1082人;县(市)招1108人;乡(镇)招467人。相对于去年招考3506人来说,今年招考增加1267人,增长幅度达36.14%。招考人数的增加,为大学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也对积极响应国家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仍然重视项目生招录,稳定招考对象范围

仍然延续去年的招考对象标准。招录对象包括两部分:应届毕业生和项目生。

应届毕业生明确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2009、2010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项目生是指: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且服务期满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乡镇招考计划中标明招录“项目生”职位的,属专门招考上述项目生计划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其他人员不能报考。

三、报名时间有别,考生重点关注

法检系统报名时间:2011年2月25日至3月5日。法检系统网上报名结束后于2011年3月7日至8日进行现场报名确认,不合格者可改报其它招考单位,现场确认的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检察院林区分院在网上另行公告。

其它招考单位报名时间:2011年3月5日至3月14日。

四、采用网上报名形式,方便快捷有序进行

全省2011年度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报名、照片传递、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1年3月5日8:30-3月14日18:00期间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网上查询)。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3月6日至3月16日期间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争议的,可按管理权限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各市地组织、人社部门申请复核。报名资格审查复核裁决结果在第二日内通过网络通知考生。

3.缴费确认。考生在2011年3月6日至3月19日期间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通过指定银行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注意事项:

(1)政策与技术咨询电话:0451-55960953、87130125。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3)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复审和录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公安、司法部门部分职位对身高、体重、视力的要求标准和体能测试标准将在网上公布。

(6)报考省直监狱、劳教系统的公务员实行聘任制管理。管理办法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人社部发〔2011〕14号)文件执行。

(7)对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5倍的职位,原则上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对边远贫困地区及特殊岗位不足报名比例的职位,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适当放宽比例。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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