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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安县2013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13-07-05 00:45:42 字号: | | 【 打印 】


    为提高我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缓解一线教师短缺的现状。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一)乡镇初中(18人)
   
    语文6人(富饶1人、依龙1人、双阳1人、阳春1人、新发2人);数学5人(太东1人、新兴1人、中心2人、解放1人);生物2人(富饶1人、中心1人);物理2人(依龙1人、阳春1人);化学3人(依龙1人、中心1人、双阳1人)。

    (二)城内学校(43人)
   
    1、小学(29人)
   
    班主任11人(一小1人、二小1人、三小1人、四小3人、实小5人);学前18人(二小幼儿园2人、三小幼儿园3人、机关幼儿园4人、实验小学幼儿园9人)。
   
    2、高中(14人)
   
    英语1人(实验中学);语文2人(实验中学);数学1人(实验中学);政治1人(一中);生物2人(实验中学1人、一中1人);地理1人(一中);历史2人(一中);物理2人(实验中学);化学1人(实验中学);通用技术1人(实验中学)。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品貌端正。
    
    (二)年龄条件。本次招聘的城乡教师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现仍在依安县服务的“村村大学生”和“三支一扶”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三)学历及专业。报考城内小学教师岗位要求第一学历为国家正规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前教师专业要求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两个专业均可(含第二学历);班主任教师要求小学教育或汉语言文学、数学、英语四个专业均可(含第二学历)。报考乡镇初中教师岗位要求第一学历为国家正规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含第二学历)。报考城内高中教师岗位要求第一学历为国家正规院校二表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含第二学历),其中通用技术要求为通用技术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四)资格条件。本次招聘的教师除高中通用技术外均要求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学前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相关教师资格认定部门颁发的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相关教师资格认定部门颁发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相关教师资格认定部门颁发的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相关教师资格认定部门颁发的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开除公职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本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办法
   
    (一)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考人员。
   


    (二)考试及录取。本次招聘教师采取笔试、试讲(各占100分)方式进行,笔试按报考学科进行本学科教材测试,其中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时以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课教材为主;报考小学班主任教师岗位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个学科(小学教材占40%、初中教材占60%);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只测试本学科教材(初中教材占40%、高中教材占60%);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只测试本学科教材(以高中教材为主)。笔试成绩在及格以上者由高分到低分按本岗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进入试讲,笔试成绩相同且超过1:3的比例时适当增加试讲人数。试讲成绩在及格以上者与笔试成绩按各50%计入总分,依据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本岗位招聘人数依次录取,如总分相同按试讲成绩录取,如试讲成绩再相同时适当增加招聘人数。笔试、试讲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在笔试前必须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否则不予加分。研究生学历笔试加15分。
   
    2、同一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
   
    五、体检、复审、公示、聘用
   
    (一)体检。通过考试拟聘用人员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依次递补。
   
    (二)复审。对拟聘用人选的资格条件、学历及专业、年龄等进行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依次递补。
   
    (三)公示。通过考核人员,在指定网站或地点公示7天。
   
    (四)聘用。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在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学校经报请县人社局、编委办和教育局后有权随时解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一类事业编制管理,与现在编在岗教师享受同等待遇,被录用的人员服务期三年,服务期内不得调离本乡镇及县域外工作。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1、应届毕业生须携带盖有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盖有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同底版三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往届毕业生须携带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四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同底版三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3、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档案,如不能提供毕业生档案者须与招聘部门签订《诚信承诺书》。
   
    4、报名者每人交报名、测试、评卷等费用300元,试讲测试费200元(试讲前收取),体检费另行收取。
   
    5、报名者于2013年7月6日—7月7日到县人才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办公大厅)报名。

    联 系 人:周忠生   吕文红

    联系电话:0452--7025180     0452-- 7033532

              13514626897      15174537453
   
    本公告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依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依   安   县   教   育  局
 二0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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