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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公开招聘卫生公益性岗位体检通知

2013-07-06 08:42:34 字号: | | 【 打印 】


    为做好我市2013年公开招聘卫生公益性岗位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公布如下:

    一、体检安排

    各入围体检对象须在6月25日(周二)上午8点前到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体检中心门口集合,经点名分组后填写体检表等有关表格后再前往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入围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350元、属矫正视力的,请携带本人常用的眼镜前来参加体检。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体检资格。

    (二)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前来参加体检,否则,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处理。

    (三)考生对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切记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体检医院须作进一步检查的,时间另定。

    (四)体检对象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交体检小组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医务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完毕,经医务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方可离开体检医院。

    (五)对体检不合格或须进一步检查的,我局将会在得出体检结果后3天内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考生,请考生近期务必保持电话联络畅通。

    (六)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齐齐哈尔就业网(http://www.qqhrjy.com.cn/)公布。

    (七)请考生认真阅读《齐齐哈尔市公开招聘卫生公益性岗位体检须知》(附件1)。

    (八)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太顺街27号。火车站西北步行约800米或乘4路、6路、12路、26路、103路、106路公共汽车“医学院附属三院”站下车即到;长途汽车客运站北走约500米即到。

    附件1:齐齐哈尔市公开招聘卫生公益性岗位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必须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上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4.体检表第一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你的录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2:财务类专业考试成绩.doc

    公共卫生类专业考试成绩.doc

    计算机类专业考试成绩.doc

    医疗类专业考试成绩.doc

    医学法学类专业考试成绩.doc

    附件2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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