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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公告

2013-07-25 00:05:57 字号: | | 【 打印 】

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信访局
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黑龙江省信访工作特别是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全面加强省信访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所属事业单位省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是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信访局主管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群众到来访接待中心上访事项的登记,对来访接待中心受理的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跟踪、监督,对交办、转办信访事项及群众来访情况汇总、信息呈报等工作,是全省各级来访接待中心的主要业务指导部门。主要工作地点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府街。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法纪、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热爱信访事业。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学历及所学专业符合用人单位招聘计划要求的条件,专业、学历、学位相对应。

(五)身心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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