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省畜牧兽医局直属事业单招聘公告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直属事业单位
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以德才兼备、人岗相宜为标准,经省畜牧兽医局党组研究,同意省草原监理总站等5家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1、黑龙江省草原监理总站,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43号,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按《草原法》和《黑龙江省实施<草原法>条例》规定,负责全省草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查处破坏草原案件;指导地市县草原监理站工作等。
2、黑龙江省畜牧局牧业现代化处,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庆街16号,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指导全省畜牧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工作,实施畜牧业国际合作项目、奶类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等工作。
3、黑龙江省畜牧兽医总站,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43号,为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和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等工作。
4、黑龙江省铁路兽医卫生处,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复兴街23号,隶属于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防止畜禽疫病,促进畜牧业发展。依法对铁路、航空、水路运输动物及其产品实施动物检疫监督和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对各级动物检疫部门的工作实行监督、仲裁。我处现内设机构为七个科室、七个段。
5、黑龙江省兽药饲料监察所,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43号,隶属于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是国家对兽药饲料和畜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验、鉴定的法定专业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兽药饲料和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和技术仲裁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三)具备《黑龙江省畜牧兽医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中规定的相应岗位招聘条件,计算年龄的截至日期为2012年7月31日;
(四)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享受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五)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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