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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黑龙江省黑河市药品检验所招聘人员方案

2013-08-05 00:03:02 字号: | | 【 打印 】

2012年黑龙江省黑河市药品检验所招聘

人员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黑河市药品检验所拟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依据《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调整补充规定》,结合黑河市药品检验所实际用人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简介 黑河市药品检验所系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黑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黑河市药品检验所职责任务是:负责本辖区的药品检验和技术仲裁;承担核定的抽验任务,提供本行政区药品质量公报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综合上报反馈药品质量情况信息;开展药品检验、药品质量等有关方面的科研工作;指导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技术监督机构的业务工作和本行政区内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检验机构的业务技术工作,协助解决技术疑难问题,培训有关技术和管理人员。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3名,全部为药品检验岗位。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四、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往届待就业毕业生(含已在非国有单位就业的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曾受过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3、热爱药品检验事业,工作态度积极,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4、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07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以上待就业毕业生(含2012年应届毕业生),生化微生物、微生物技术、药学、中药学、化学制药、中药制药、药物制剂、药物化学、药品分析、药物分析、药理学、药剂学、生物制药、制药工程、临床药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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