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兴隆管理局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交通运输局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一、依据原则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二、单位简介
红兴隆管理局交通运输局下辖15个事业单位,分别为红兴隆管理局道路运输管理科、红兴隆管理局公路管理科、红兴隆管理局公路路政管理所、五九七农场交通科、八五二农场交通科、八五三农场交通科、红旗岭农场交通科、饶河农场交通科、二九一农场交通科、江川农场交通科、曙光农场交通科、北兴农场交通科、双鸭山农场交通科、宝山农场交通科、七星道路运输管理站。主要担负着农垦红兴隆管理局的运输市场管理、水运市场管理、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公路路政管理任务。
三、招聘职位
经管理局批准,拟招录5名工作人员,其中:文秘1人、行政执法1人、道路运输管理2人、道桥管理1人充实的到各驻场交通科工作。
四、报名条件及待遇
(一)年龄在30周岁(1982年8月15日前出生)以下的统招本科毕业生;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四)能够承担农场、户外工作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经考试、考核合格聘用的人员,按国家及省统一政策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五、报名办法
参加招聘人员如实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近期2寸彩色照片2张。由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确定符合条件人选,通知其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复审和录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取消招聘岗位或缩减招聘人数。对于急需紧缺的专业岗位,经管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
报名地点:红兴隆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8月15日
报名及联系电话:0469-5860375李识文 0469-5860818张健力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一)笔试内容为与招聘职位相关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计划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由招聘单位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进行。
(二)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对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认定并报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小组同意后,分岗位、按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一)按照考试、考核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总局及管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社会在职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要求
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监督电话: 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纪检委监察局,电话:0469-5860576
黑龙江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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