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黑龙江省安达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把优秀人才选聘充实到教师岗位上来,为加快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二、招聘对象及计划
(一)招聘对象
1. 具有黑龙江省户籍的全日制院校国家统招应、往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在编在岗人员和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除外)。其中,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院校国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和幼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院校国家统招专科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160名,其中:幼儿教师30名(城内22,乡镇8)、小学97名(城内41、乡镇56)、初中33名(城内16、乡镇17)。具体岗位详见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及方式
(一)招聘条件
1.学习、掌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品行端正,敬业爱生,有为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无私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2.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热爱教育事业,专业知识扎实,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
4.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5.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6.幼儿教师,小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及中学全部学科要求专业对口。同等条件下研究生学历优先录取。
7.凡参加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服义务兵役”等项目的毕业生,服务期满后三年内的报考乡镇学校的笔试成绩加15分、报考市内学校的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加2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依据黑政发[2009]30号文件,提供相关原始佐证材料)。
(二)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说课)、考察和体检相结合的方式。
四、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考公告
7月16日—7月26日,根据《安达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在安达市政府网站、安达市教育局网站、安达电视台和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考公告。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 7月20日上午8:00—8月5日下午17:30,8月4日—8月5日,受理考生申请更改报考志愿。
报名地点: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报名工作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按岗位申报方式进行,每个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2.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报名时须携带学籍档案、身份证、户口、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符合加分政策的佐证材料及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5张。所有证件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内容要齐全)。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由学校开具毕业证明。报名时须提供原始加分佐证材料,不出具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报名结束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
3.资格审查
考生要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市教育局、人社局、公安局、纪检监察等部门将组织专人对所有报名者携带的材料逐一进行严格的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要求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