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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招聘人员公告

2013-08-07 08:03:28 字号: | | 【 打印 】

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1]61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是一所主要运用互联网、计算机网络课件、广播、电视、文字教材、音像教材等多种媒体,面向大众开展各层次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的远程开放新型高等学校,所属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立足于为我省建设粮食产业强省培养应用型高等职业人才。

黑龙江电大以创建开放大学和建设高等粮食职业学院为工作重点,以建设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为己任,以突出粮食为职业化办学特色,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发挥优势、办出特色。

二、招聘基本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修养。

(二)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并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备从事教育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基本业务素质,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应聘教师岗位者须为统招本科起点的全日制硕士,在本科和研究生学习期间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五)应聘者年龄原则上应在40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30日。

(六)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省政府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

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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